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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美舍河清淤及干化固结示范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相关要求,对海口市美舍河清淤及干化固结示范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海口市美舍河清淤及干化固结示范工程
    建设项目概要:本次示范工程河道清淤从上游向下游连续开展清淤施工操作,拟清淤河段长约2.0km,上游从海府一横路开始,下游至文明东路东风桥下游约300m处止,水深约1m~2.5m。示范工程清除河段预计底泥淤积量约4.7万m3。建设内容包括绞吸式挖泥船的架设、输泥管道的架设及移动式污泥干化站的布设。项目总投资为825.32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海口市供排水管理处
    联系人:曾科长
    电话:66196872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林雯雯 
    电话:15308963760
    传真:0898-65955962
    地址:海口市龙昆南路海中后街环保大楼四楼
    邮编:570206
    E-mail:1719325604@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项目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和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所辖行政范围内,重点范围为项目施工直接影响的场界200m范围内,其中包括道路周边小区居民、学校、商铺工作人员等。
    征询主要事项:向公众征询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等相关事项。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您将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以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海口市供排水管理处
 
                                                           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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