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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丰示范镇海口市人民医院演丰分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一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演丰示范镇海口市人民医院演丰分院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演丰示范镇海口市人民医院演丰分院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项目位于海口市演丰镇演美路北侧,河西二路西侧,占地面积10323.94m2,新建门急诊大楼、住院楼、食堂、配套用房等,总建筑面积9413.38m2。病床总数约为42张,项目总投资8804.79万。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海口市统筹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江工
电话:0898-65955962
传真:0898-65955962
地址:海口市海中后街环保局大楼4楼
邮编:57012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资料收集,影响因素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监测—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综合评价分析—编制环评报告—评审—修改报告书—报批。
主要工作内容:(1)建设项目基本概况;(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概况;(3)环境质量状况;(4)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5)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6)项目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及布局合理性分析;(7)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8)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9)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0)公众参与调查;(11)结论与总结。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所辖行政范围内,重点范围为项目施工直接影响的场界200m范围,对象有当地居民、周边单位工作人员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如若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请在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示单位: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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