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年3月18日起实施)第八条相关要求,对定安龙泽实业有限公司天然标胶生产线和浓缩乳胶生产线项目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定安龙泽实业有限公司天然标胶生产线和浓缩乳胶生产线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位于定安龙泽实业有限公司天然标胶和浓缩乳胶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定安县龙河镇岭寨村村委会山黎地。本项目建设浓缩乳胶和天然标胶生产线各一条。项目最终产品规模为浓缩胶乳5000吨,天然标6000吨。项目总占地7.36亩,总投资600万元,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办公生活设施。
二、环保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高效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场地周边建设临时围墙等;
(2)环境空气污染控制措施:通过经常洒水、填方压实、覆盖物遮盖堆料、选好物料运输路线等措施防止扬尘。
(3)水污染物控制措施:建设导流沟和沉淀池引导暴雨径流、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过纳入入到原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4)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可利用建筑垃圾送至指定地点进行填埋;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统一处理。
(5)水土保持措施:从设计到施工阶段,要统筹安排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确定重点治理对象,在施工过程中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雨季,挖导流沟和沉淀池,建筑围墙等,最大限度减少水土流失的不利影响。
2、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生活经过处理有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回用于生产及周边胶林浇灌。
(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统一处理,生产垃圾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屏蔽、减震、隔音措施、绿化工程措施等。
(4)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对干燥炉排放废气采取生物洗涤塔除尘,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通过对主要恶臭发生源进行封闭并将恶臭气体收集后进行除臭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污水处理站、沼气等环境风险管理,分别对其设置相应的专兼职人员进行操作、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等。
三、政策符合性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建设符合《定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四、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定安龙泽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清泽
电话:13307518690
评价单位名称: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罗晓鹏
电话:65955961 传真:0898-65955962
地址:海口市海中后街环保局大楼四楼邮编:570206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所辖行政范围内,重点范围为项目施工直接影响的场界200m范围。
征询主要事项:以意见征询调查表的形式向公众征询相关事项。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电话、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七、公示时间
2015年05月04日~2015年05月20日。
公示单位: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5年05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