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位于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北一环路,建设规模为椰子汁饮料80万吨/年,按软包装占60%、铁罐装占40%,按品种规模及布置生产线。项目分二期建设,每期各40万吨,其中厂房分两期投入,设备分四期投入。总用地面积234381m2(351.57亩),两期总建筑面积328322m2。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2014年10月22日~2014年11月7日。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椰树第四工业城椰子汁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椰子汁饮料80万吨/年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海南澄迈椰树椰家乐饮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876779010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黄工 电话:65955961 传真:0898-65955962
地址:海口市龙昆南路海中后街环保局四楼
邮箱:27593877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项目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和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您将意见以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示单位: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