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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中和药业有限公司车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在完成了《海南中和药业有限公司车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后,特向社会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海南中和药业有限公司车间改造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位于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海南中和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建设内容为将厂区内空置的三栋建筑物分别改建为本项目的综合制剂二车间、质检中心、原料药二车间。本扩建项目各产品生产产能为:冻干粉针剂5000万瓶/年,小容量注射剂12000万瓶/年,最终灭菌注射剂5000万瓶/年,预灌封注射剂1000万支/年,卡式瓶注射液1000万支/年,片剂27500万片/年,胶囊剂7500万粒/年,化学原料药500kg/年,多肽原料药60kg/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的运营期主要产生的环境影响有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锅炉废气、车间粉尘及有机废气等工业废气,设备运行的噪声,生产固废及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项目满负荷运营时生产废水排放量为193.27m3/d48272.5m3/a。综合制剂二车间、质检中心生产废水经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原料药二车间生产废水经原有二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标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同排入保税区市政污水管网,经南海大道市政污水管网送至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区域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锅炉采用燃料为天然气及轻质柴油,属于清洁能源,锅炉废气均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应的排放浓度限制。综合制剂二车间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的粉尘与原料药二车间有机废气经废气净化塔处理后排放的有机废气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排放标准
   (3)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屏蔽、合理布局、加强设备检修管理等多个措施并举以降低噪声影响。噪声源通过各种治理措施后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其中,生产固废包括不合格产品、废活性炭、废滤膜、废包装物及废溶剂等。对于不合格产品将其溶于废溶剂中,与废溶剂一同交由海南宝来工贸有限公司外运处理;废活性炭、废滤膜、废硅藻土、废玻璃器皿等耗材、废溶剂等,将其分类收集于专用危险废物收集桶中暂存于独立危废间并委托海南宝来工贸有限公司外运处理;包装材料废弃物统一收集于垃圾收集室内,后交由收购站回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厂区垃圾收集室内,并与厂区生活垃圾一同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收运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建设项目与规划用地、土地功能定位是相符的。在采取本环评报告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可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且不改变当地的环境区域功能,项目建设体现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得到广大公众的支持。本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海南中和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经理
    电话:18889282881
    评价单位名称: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林工
    电话:0898-65955961
    传真:0898-65955962
    地址:海口市龙昆南路海中后街环保大楼四楼
    邮编:570206
    Email1719325604@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位于评价区域内的周边居民、职员等相关人群。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公众对该拟建项目的了解程度;公众在了解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后对该建设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电话、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八、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方式与期限: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九、公示时间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单位: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5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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