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对“定安康华医院项目”一次公示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定安康华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定安康华医院项目位于定安县定城镇和平南路新华书店右侧林书诚楼,建筑面积1800m2,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病床总数为60张,预计日门诊量为30人,全员编制50人,医护人员42人,行政办公人员8人。建设包括门诊、科室、病房、行政于一体的一级综合医院。项目总投资300万。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南华瑞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甘院长
联系电话:13798937858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罗晓鹏
电话:0898-65955962
传真:0898-65955962
地址:海口市海中后街环保局大楼4楼
邮编:57012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资料收集,影响因素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监测—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综合评价分析—编制环评报告—评审—修改报告书—报批。
主要工作内容:(1)建设项目基本概况;(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概况;(3)环境质量状况;(4)建设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5)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6)项目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及布局合理性分析;(7)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8)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9)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0)公众参与调查;(11)结论与总结。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所辖行政范围内,重点范围为项目施工直接影响的场界200m范围,对象有当地居民、道路周边单位工作人员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如若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请在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示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示单位: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5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