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 大英山新城市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调整(修改)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相关要求,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对大英山新城市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调整(修改)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大英山新城市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调整(修改)
2、规划范围:本次控规规划范围为:本次规划编制范围与上版控规一致,西以龙昆南路为界,东以海府路为界,南以红城湖路为界,北以蓝天路、西沙路为界,总用地面积562.79公顷。
3、规划期限:2015~2020年
4、规划定位:国际旅游岛中央商务区、省级行政文化中心。
5、规划内容:规划布局注重城市轴线的塑造:国兴大道作为未来海口市东西向重要的城市道路及片区主要门户道路,宜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景观轴线;由日月广场-红城湖形成的南北轴线将作为城市中心区的生态景观轴。各功能区与景观轴形成有机的结构。功能结构为:“两轴、四片”。两轴:指沿国兴大道两侧形成的行政商务轴;规划区南侧沿中轴线形成的生态文化轴。四片:指位于规划区东北、东南、西北和西南四片分别形成四个配套完善、环境优良的居住功能片区。
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黄工 电话:65955961 传真:65955962
地址:海口市海中后街环保大楼四楼 邮编:570206 E-mail:hkess820@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项目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和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所辖评价范围内,重点范围为区域居民。
征询主要事项:以意见征询调查表的形式向公众征询相关事项,见附件(公众参与调查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您将“公众参与意见征询调查表”填写后,以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该规划的规划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公示单位: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5年11月2日
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于1990年经市编委批准成立,是海口市生态环境局下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位于海口市龙昆南路高登西街环保监测大楼3层、4层及5层(两间办公室)。市环科院基本情况如下: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0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2名。实有事业编制9名,领导职数2名,其中副院长2名,编制职工7名,聘用职工6名。高级工程师6名,助理工程师9名。硕士研究生4名,本科5名,专科6名。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环科院全资子公司)是由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全额注资的国有企业,公司成立于1990年8月30日,注册资金为200万。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聘用职工35名,高级工程师3名,中级工程师5名,助理工程师17名。研究生2名,本科29名,专科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