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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花提取物研发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相关要求,现对长春花提取物研发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长春花提取物研发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项目位于海口市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工业区,桂高二横路74号,总占地面积4662m2,总建筑面积2310m2,项目总投资为8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租用原有厂区全部建筑作为项目办公楼、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将原有建筑进行改造和装修,改建厂区内给排水、供电、电讯、污水排放等设施,主要生产范围:新建长春花提取物生产线,达到年产量为80kg长春花提取物。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海南越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907641965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江工
电话:0898-65955962
传真:0898-65955962
地址:海口市海中后街环保局大楼4楼
邮编:57012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资料收集,影响因素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监测—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综合评价分析—编制环评报告—评审—修改报告书—报批。
主要工作内容:(1)建设项目基本概况;(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概况;(3)环境质量状况;(4)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5)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6)项目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及布局合理性分析;(7)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8)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9)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0)公众参与调查;(11)结论与总结。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所辖行政范围内,对象:项目所在地区域居民以及工作人员等。
征询主要事项:以意见征询调查表的形式向公众征询相关事项,见附件(公众参与调查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如若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请在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示单位: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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