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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普济安定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在完成了《海南普济安定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特向社会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海南普济安定医院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拟建的海南普济安定医院位于定安县龙河镇安良原185医院内,租用原185医院内的部分建筑进行装修改造,拟建设成精神病专科医院,占地面积150亩,拟设病床70张。
二、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全部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项目用地西北侧的无名小溪中;医疗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气达标排放;项目区内设备噪声贡献值小。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经分析,在环境可承受范围之内。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公众到海南普济安定医院或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查阅。
(2)查阅期限:本公告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
四、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索取方式: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海南普济安定医院或环评单位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查阅索取。
(2)索取期限:本公告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后10个工作日以内。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海南普济安定医院
联系人:曾总
电话:13976103155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孔工
电话:0898-65595962    传真:0898-65595962
地址:海口市高登西街环保局大楼四楼
邮编:570125
E-mail:kong527@163.com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辖区行政范围,对象:项目所在地区域居民以及工作人员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公众在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后对该建设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项目的建设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项目所在地周边地区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示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单位:海南普济安定医院
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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