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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美苑路延长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相关要求,对海口市美苑路延长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海口市美苑路延长线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地点位于海南省海口市南渡江西岸片区,铭德.美景苑安置房项目的西北侧,美苑路延长线起点与美苑路相交,终点至文明东路道路全长为497.4m,为城市次干道,横断面红线宽度为50米设计速度为40km/h。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电力电信管沟工程等,项目投资为4899.99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海口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电话:13700400985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工 

电话:13158913339

传真:0898-65955962

地址:海口市龙昆南路海中后街环保大楼四楼

邮编:570206

Email13158913339@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项目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和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所辖行政范围内,重点范围为项目施工直接影响的场界200m范围内,其中包括道路周边小区居民、商铺工作人员等。

征询主要事项:以意见征询调查表的形式向公众征询相关事项,见附件(公众参与调查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您将“公众参与意见征询调查表”填写后,以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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