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 关于海口观澜湖赛事公寓二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的公示
项目
名称 |
内容及规模 |
实际效果 |
污水
防治 |
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化粪池需做防渗处理;区内雨污实行分流,所产生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行回用,不可外排; |
项目建设实行雨、污分流,污水经项目自建污水站处理后用于项目内绿化浇灌及清洒路面,多余未消纳的污水由管理公司在各地块间进行回用消纳,绝不排入外环境。 |
噪声污染防治 |
1.对电机等机械设备是否进行减振、降噪处理;
2.项目区域是否设立禁止鸣喇叭,限速行驶标志 |
项目备用发电机设于项目东北侧独立封闭建筑内,发电机底座采用了减振台。其运转时的噪声可满足区域内的噪声排放标准。 |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 |
1.住户厨房油烟是否通过集中式油烟收集管道收集后高空排放;
2.住户是否使用清洁燃气;
3.备用才有发电机尾气是否安装净化装置;
4.车辆出入通道和停车场是否设置合理 |
住户厨房油烟均通过集中式油烟收集管道收集后高空排放;住户餐饮均使用电热或者管道燃气;备用发电机选用了自配尾气净化装置的设备 |
固体废物防治 |
1.是否设置垃圾临时储存点,设置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2.检查垃圾临时储存点是否暴露,垃圾渗滤液是否外流,同时检查垃圾临时储存点隔绝异味,隔离污染效果;
3.检查生活垃圾是否由环卫部门运往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且日产日清。 |
项目配备了加盖可移动式垃圾桶用于装载住户日常生活垃圾,由于本项目规模较小,因此未设垃圾房,收集的生活垃圾由环卫进行日产日清。 |
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于1990年经市编委批准成立,是海口市生态环境局下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位于海口市龙昆南路高登西街环保监测大楼3层、4层及5层(两间办公室)。市环科院基本情况如下: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0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2名。实有事业编制9名,领导职数2名,其中副院长2名,编制职工7名,聘用职工6名。高级工程师6名,助理工程师9名。硕士研究生4名,本科5名,专科6名。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环科院全资子公司)是由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全额注资的国有企业,公司成立于1990年8月30日,注册资金为200万。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聘用职工35名,高级工程师3名,中级工程师5名,助理工程师17名。研究生2名,本科29名,专科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