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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广商电池产品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海口广商电池产品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在完成了《海口广商电池产品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特向社会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海口广商电池产品回收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海口市港澳开发区兴业路19号三顺物流569基地拟收集的电动车、汽车和通讯基站的废弃铅酸蓄电池产品,预计废弃电池产品年回收处理量最大达5000/年。本项目仅对电池进行收集,不进行拆解。运输是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品运输单位进行运输。本项目总投资为2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3万元,占总投资的10.95%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达长流污水处理厂入网标准后排入到市政污水管网内,不对外排放。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水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输车辆主要为货车,采用柴油驱动,启动或行使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燃油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COHCNOx等,车辆在本项目场地内具有行使路程短、低速、停留时间短等特点,排放量也较小,

项目废蓄电池进场、出场均采用密闭包装,只在装卸及堆存过程中暂存区内会有少量含铅粉尘产生。拟设一套滤筒除尘系统,对暂存区内空气收集过滤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空气经过滤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运输车辆噪声、叉车的装卸噪声等,噪声源强为70~85dBA。经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货品的装卸时间,夜间不从事装卸作业;加强管理,优化车辆行使路线,车辆进出场地合理有序,装卸货品时轻取轻放,文明作业;选购低噪声环保型的装卸设备,加强设备的保养维护;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按规定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集中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四 、综合结论

本项目作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行业,其选址合理。根据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清洁生产的结论可知,该项目的产污量较小、其污染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是可以缓解和接受的,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海口广商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联系人:司徒

电话:13307561633

四、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林斌

电话:65955961

传真:0898-65955962

地址:海口市高登西街环保局大楼四楼

邮编:570206

Emailhkess820@163.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位于评价区域内的周边居民及相关人群。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公众对该拟建项目的了解程度;公众是通过何种途径了解本项目的;公众在了解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后对该建设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建设项目周边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七、公示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单位: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5年2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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