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官网,海口市环境保护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欢迎咨询!

返回列表页

儋州市先锋西路市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儋州市先锋西路市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相关要求,对儋州市先锋西路市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儋州市先锋西路市政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儋州市雅拉路东段,位于儋州那大城西片区,项目西起规划路滨河路、东至现状云月路,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40km/h,双向4车道,宽30m,路线长0.497km。建设内容包括市政道路、公路、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总投资1687.56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曾科长
电话:13876072968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吴宗哲
电话:18976732598
传真:0898-65955962
地址:海口市龙昆南路海中后街环保大楼四楼
邮编:570206
Email:xiaojun32759@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项目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和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所辖行政范围内,重点范围为项目施工直接影响的场界200m范围,对象有当地居民、工作人员、教师、学生、公务员等。
征询主要事项:以意见征询调查表的形式向公众征询相关事项,见附件(公众参与调查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您将“公众参与意见征询调查表”填写后,以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4年04月01日

推荐产品

关于我们

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于1990年经市编委批准成立,是海口市生态环境局下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位于海口市龙昆南路高登西街环保监测大楼3层、4层及5层(两间办公室)。市环科院基本情况如下: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0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2名。实有事业编制9名,领导职数2名,其中副院长2名,编制职工7名,聘用职工6名。高级工程师6名,助理工程师9名。硕士研究生4名,本科5名,专科6名。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环科院全资子公司)是由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全额注资的国有企业,公司成立于1990年8月30日,注册资金为200万。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聘用职工35名,高级工程师3名,中级工程师5名,助理工程师17名。研究生2名,本科29名,专科4···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 0898-6595596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