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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鹿工业园标准化工业厂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20063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相关要求,对金鹿工业园标准化工业厂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金鹿工业园标准化工业厂房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06598m2,总建筑面积786106m2,其中工业厂房731445m2办公用房26317m2,倒班楼27304m2,设备用房1040m2本项目共建设25栋独立厂房,1办公用房、2栋板式倒班楼。建筑密度19.63%,容积率2.56,绿地率10.03%,停车位1325个,其中地下车位176个,地面车位1149个。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海南金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18681708555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何平

电话:13098916961

传真:0898-65955962

地址:海口市龙昆南路海中后街环保大楼四楼

邮编:570206

Email672633534@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项目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和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位于评价区域内的项目周边居民、工作人员等相关人群。

征询主要事项:以意见征询调查表的形式向公众征询相关事项,见附件(公众参与调查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您将公众参与意见征询调查表填写后,以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海南金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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