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官网,海口市环境保护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欢迎咨询!

返回列表页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江东院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江东院区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江东院区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项目位于海口江东片区,琼山大道东侧,海瑞大桥延长线北侧,占地面积99406m2,新建门诊医技大楼、住院大楼、感染科楼、科研实习楼等,总建筑面积53562m2。病床总数为600张,项目总投资44106.9万。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18976425599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江工
电话:0898-65955962
传真:0898-65955962
地址:海口市海中后街环保局大楼4楼
邮编:57012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资料收集,影响因素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监测—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综合评价分析—编制环评报告—评审—修改报告书—报批。
主要工作内容:(1)建设项目基本概况;(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概况;(3)环境质量状况;(4)建设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5)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6)项目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及布局合理性分析;(7)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8)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9)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0)公众参与调查;(11)结论与总结。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所辖行政范围内,重点范围为项目施工直接影响的场界200m范围,对象有当地居民、周边单位工作人员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如若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请在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示单位: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5年2月2日

推荐产品

关于我们

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于1990年经市编委批准成立,是海口市生态环境局下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位于海口市龙昆南路高登西街环保监测大楼3层、4层及5层(两间办公室)。市环科院基本情况如下: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0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2名。实有事业编制9名,领导职数2名,其中副院长2名,编制职工7名,聘用职工6名。高级工程师6名,助理工程师9名。硕士研究生4名,本科5名,专科6名。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环科院全资子公司)是由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全额注资的国有企业,公司成立于1990年8月30日,注册资金为200万。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聘用职工35名,高级工程师3名,中级工程师5名,助理工程师17名。研究生2名,本科29名,专科4···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 0898-6595596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