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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口观澜湖·观悦(二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海南盛嘉实业有限公司海口观澜湖·观悦(二期)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45日-202056日。
一、项目名称:海口观澜湖·观悦(二期)

二、建设地点: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观澜湖旅游度假区(25-01-05地块)(E110°17'30.87";N19°52'34.02")

建设单位:海南盛嘉实业有限公司社

四、验收监测单位: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

五、项目概况:

海口观澜湖·观悦(二期)建设总用地面积为42418.99平方米,实际总建筑面积为110166.35 平方米,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01805.36平方米,容积率2.4。建筑密度23.40%(建筑占地面积9938.02 m2),绿地率15%(绿化面积6370.66 m2)。总户数1302户,设置机动车停车位510个(地上370、地下140)。项目由11栋二类高层住宅和12栋一层建筑组成,其中高层建筑层数19-20层,最高建筑高度62.4米。其中配套12层业主会所(活动室),12层物管用房。本项目为纯住宅项目,不设商业用房。项目隶属观澜湖羊山地区,由于该片区未规划市政污水处理厂,因此本项目自建了一座850m3/d污水处理站。

六、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名称

验收内容

验收目标

是否满足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污水防治

设置施工临时三级化粪池,收集处理施工生活污水,并定期清运,不得外排。设置施工临时、沉淀池、隔油池,收集处理施工废水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按照设计规模、要求进行建设施工临时三级化粪池、沉淀池、隔油池,并在做好防渗处理;处理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定期清运,不得外排。

满足

项目施工期设置了临时三级化粪池、沉淀池,并进行了防渗处理;处理生活污水、施工废水进行定期清运。

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化粪池需做好防渗处理;小区雨污分流,并与市政管网对接;厨房含油废水设置隔油装置,经隔油处理后,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8920-2002)中“道路清扫”“城市绿化”标准后回用于绿化浇灌及道路冲洗。

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化粪池需做好防渗处理;小区雨污分流,并与市政管网对接;厨房含油废水设置隔油装置,经隔油处理后,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8920-2002)中“道路清扫”“城市绿化”标准,污水全部回用于小区道路清洗、绿化浇灌以及高尔夫球场绿地浇灌,不得外排。

满足

 

项目设置了防渗化粪池,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8920-2002)中“城市绿化”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内道路清洗、绿化浇灌以及高尔夫球场绿地浇灌

噪声污染防治

小区配套设施发电机、风机、水泵等设在地下设备间,采取机组减振、降噪等措施,对设备采取相应防震、隔音、消声等措施。预留降噪经费。

加强小区绿化。设置禁止鸣笛等环保标牌,加强管理。

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满足

项目在各类水泵、风机等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房均选用了地下独立封闭房间,房内墙体选用具备消音功能材料。在设备振动较大的位置均安装了减震垫、软性接头等。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

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食堂、居民厨房设置风机、抽油烟机,设置排烟管道接至建筑公共排烟管道。

/

满足

项目使用天然液化气管道,居民厨房统一预留公共烟道。

地下车库设有通风排气设施;垃圾收集点设施封闭,垃圾及时清运,加强周边绿化。

停车场汽车尾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满足

项目地下车库设有通风排气设施,垃圾收集采用封闭式垃圾桶,环卫部分进行日产日清。

柴油发电机建议建设到位使用含硫量小于0.01%的柴油作燃料,燃烧较为完全,产生废气少。设置专用内置烟管,将产生的废气经硝烟处理后经以上排放。加强柴油发电机运行操作管理。④自建污水出站设置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柴油发电机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第二时段第二级标准。

满足

项目柴油发电机均使用含硫量小于0.01%的柴油作燃料,排放的废气经现场检测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第二时段第二级标准

固体废物防治

设置垃圾收集点,加强各垃圾收集点设施的设置,设施封闭,垃圾及时清运,加强周边的绿化。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

满足

项目设置可移动封闭垃圾桶,每日定时由环保部门进行清运,日产日清。

区内绿化

绿化面积6371.56m2

绿化率达到15%

满足

项目绿化面积达到15%

 七、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八、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

联系电话:18789701156

电子信箱:303566801@163.com

通讯地址:海口市琼山区高登西街279号。

 海口观澜湖·观悦(二期)项目终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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