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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博义、盐灶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博义、盐灶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概要:海口市龙华区博义、盐灶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为博义、盐灶棚户区作为一个整体项目推进,主要包括项目范围内土地、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补偿,居民安置区建设,以及其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总投资约231647.30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海口市龙华区政府
联系人:劳宜兴 电话:13976097689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林斌 电话:65955961 传真:65955962 地址:海口市海中后街环保大楼四楼
邮编:570206 E-mail:60379152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项目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和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所辖评价范围内,重点范围为棚户区及周边的村民。
征询主要事项:以意见征询调查表的形式向公众征询相关事项,见附件(公众参与调查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您将“公众参与意见征询调查表”填写后,以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七、公示时间
2015年4月1--15日。
公示单位:海口市龙华区政府
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于1990年经市编委批准成立,是海口市生态环境局下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位于海口市龙昆南路高登西街环保监测大楼3层、4层及5层(两间办公室)。市环科院基本情况如下: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0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2名。实有事业编制9名,领导职数2名,其中副院长2名,编制职工7名,聘用职工6名。高级工程师6名,助理工程师9名。硕士研究生4名,本科5名,专科6名。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环科院全资子公司)是由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全额注资的国有企业,公司成立于1990年8月30日,注册资金为200万。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聘用职工35名,高级工程师3名,中级工程师5名,助理工程师17名。研究生2名,本科29名,专科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