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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丰示范镇海口市人民医院演丰分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海口市演丰镇演美路北侧,河西二路西侧,占地面积10323.94m2,新建门急诊大楼、住院楼、食堂、配套用房等,总建筑面积9413.38m2。病床总数约为42张,项目总投资8804.79万。
2、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代理单位名称: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名称:海口市统筹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江工
电话:0898-65955962
传真:0898-65955962
地址:海口市海中后街环保局大楼4楼
邮编:570125
4、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1.61万m3/a,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医疗废物产生量为79.94t/a,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1.9t/a,污泥产生量为1.31t/a,分类收集后,进行无害化处置;废气达标排放;项目区内设备噪声贡献值很小,厂界噪声达标;只要操作规范、屏蔽设施到位,辐射源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环境保护措施
①项目产生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②项目医疗固废统一收集至医疗固废收集房后交有医疗废物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③选用的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绿化降噪及其他减震降噪工程措施。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及布局合理,只要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严格依照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7、征求公众意见的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①当前经济发展状况;②当前经济发展主要问题;③当地环境问题;④本工程对当地环境影响;⑤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⑥对本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⑦对本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8、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如若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请在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示单位: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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