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位于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北一环路,建设规模为椰子汁饮料80万吨/年,按软包装占60%、铁罐装占40%,按品种规模及布置生产线。项目分二期建设,每期各40万吨,其中厂房分两期投入,设备分四期投入。总用地面积234381m2(351.57亩),两期总建筑面积328322m2。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2015年5月7日~2015年5月21日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椰树第四工业城椰子汁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椰子汁饮料80万吨/年
二、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大气环境:本项目的锅炉烟气经12m烟囱排入大气,NO2和烟尘产生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的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生产废水主要为鲜椰肉冲洗水,生产线设备、管道清洗水等有机废水,以及铁罐清洗水等;其它污水为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锅炉排水等。排水设计实施水、污分流,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北一环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老城开发区西区处理厂处理,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选用低噪设备,改进操作工艺;置于室内,密闭噪声;墙壁使用吸声材料,采取绿化植物屏蔽、吸纳等措施来减轻设备噪声对外部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为有椰子榨汁后剩余椰子渣,边角废料、废弃的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榨汁后剩余椰子渣外售食品企业,对制罐边料全部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由回收站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可以实现资源的回收利用和废物的妥善处置,方法可行,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三、综合结论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与区域规划相容、选址合理,基本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能够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周边群众对本项目持支持态度。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海南澄迈椰树椰家乐饮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876779010
五、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黄工 电话:65955961 传真:0898-65955962 邮箱:275938771@qq.com
地址:海口市龙昆南路海中后街环保局四楼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您将意见以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示单位: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