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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康华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对定安康华医院项目有关信息二次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概要:定安康华医院项目位于定安县定城镇和平南路新华书店右侧林书诚楼,建筑面积1800m2,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病床总数为60张,预计日门诊量为30人,全员编制50人,医护人员42人,行政办公人员8人。建设包括门诊、科室、病房、行政于一体的一级综合医院。项目总投资300
    2、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南华瑞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甘院长    
    联系电话:13798937858
    3、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罗晓鹏
    电话:0898-65955962
    传真:0898-65955962
    地址:海口市海中后街环保局大楼4
    邮编:570125
    4、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外排;固体废物分为收集,无害化处置;废气达标排放;项目区内设备噪声贡献值很小,厂界噪声达标;只要操作规范、屏蔽设施到位,辐射源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环境保护措施
    ①项目医疗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排入定安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医疗固废统一收集至医疗固废收集房后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处理;项目排烟口引至楼顶进行高空排放;选用第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及其他减震降噪工程措施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及布局合理,只要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严格依照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7、征求公众意见的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当前经济发展状况;当前经济发展主要问题;当地环境问题;本工程对当地环境影响;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对本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对本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8、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如若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请在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示单位: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5年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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