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海南观德实业有限公司现对海口观澜湖国际公寓·商业中心(X-15地块商业楼)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6月18日-2020年7月17日。
一、项目名称:海口观澜湖国际公寓·商业中心(X-15地块商业楼)项目
二、建设地点: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X-15地块)(E110°20'10.83";N19°54'51.93")
三、建设单位:海南骏豪实业有限公司
四、验收监测单位: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次验收范围为海口观澜湖国际公寓·商业中心(X-15地块)其中一栋9层产权式酒店。该部分总占地面积5002.14m2,总建筑面积14855.97m2。建筑分为一栋3单元。绿化率5%。项目于2016年5月动工建设,2020年1月竣工。项目总投资2948万元,环保总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1.7%。
建设单位于2013年6月委托营口环境评价有限公司对建设项目“海口观澜湖国际公寓·商业中心”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书的编制,2013年12月23日获得海口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海口观澜湖国际公寓·商业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步审查的意见(海环审〔2013〕292号),2014年2月25日获得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批复海口观澜湖国际公寓·商业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函(琼土环资函〔2014〕339号)。
《海口观澜湖国际公寓·商业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包含了ZD-06和X-15两个地块建设,其中ZD-06地块建设国际公寓部分、X-15地块建设商业中心部分。其中X-15地块规划建设1栋18层A型商业楼和1栋13层B型商业楼。
六、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落实情况 | |||
雨、污水管网 | 项目区内雨污分流,污水最终进入一标段污水处理站。 | 落实。 项目区内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均进入化粪池处理,依托观澜湖旅游风情小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中城市绿化标准评价,回用于该项目绿化、景观补水与道路冲洗。 | |
化粪池 | 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均进入化粪池处理,依托观澜湖旅游风情小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中城市绿化标准评价。 | ||
废气 | 车辆出入通道和停车场设置是否合理 | 1、停车场汽车尾气排放对项目空气质量无明显的影响; 2、空气质量达到一类功能区要求。 | 落实。 周边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 |
生态 | 项目绿化率 | 绿化率达30% | 未落实。 本次验收范围绿化率为5%。由于项目实行分期建设,因此此次配套建设的绿化覆盖率并未达到预设整体要求,待后续工程建设需补足相应的绿化面积。 |
七、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八、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
联系电话:18789701156
电子信箱:303566801@163.com
通讯地址:海口市琼山区高登西街279号。
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于1990年经市编委批准成立,是海口市生态环境局下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位于海口市龙昆南路高登西街环保监测大楼3层、4层及5层(两间办公室)。市环科院基本情况如下: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0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2名。实有事业编制9名,领导职数2名,其中副院长2名,编制职工7名,聘用职工6名。高级工程师6名,助理工程师9名。硕士研究生4名,本科5名,专科6名。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环科院全资子公司)是由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全额注资的国有企业,公司成立于1990年8月30日,注册资金为200万。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聘用职工35名,高级工程师3名,中级工程师5名,助理工程师17名。研究生2名,本科29名,专科4···